老人住院坠楼身亡,谁之过事发歙县

12月28号,我们栏目接到歙县市民方素娟的电话,说自己七十九岁的父亲方观清因医院住院,却在12月25医院离奇坠楼身亡,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2月28号下午,记医院,方观清老人出事的地点就位于三楼五官科住院部走廊的一个窗台处。从窗台往下看,地面上依稀可见一摊血迹,这便是方观清老人坠楼后留下的痕迹。

事情还得从老人住院时说起。12月20号,方观清老人因鼻涕医院五官科住院部9号病床,入院时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鼻窦炎,医院对其进行了雾化、鼻窦穿刺冲洗等治疗。期间,老人的几个儿女轮流照顾父亲。12月25日下午五点半,医院,换四儿子方小根来照看老人。9点半左右,老人输完液,方小根将其扶上床。儿子方小根我就跟他讲,我出去搞点夜宵吃,还跟隔壁这个人讲十点半左右就要到了。我就走了。十点三十八分,二医院护士张丽华打来的电话。女儿方素娟我问她我爸爸怎么,她说体温有点高,三十八度二,我说你赶快用药,给他,她说我没有给他塞药,她这么说的。我说你给我看着,那你们家里来人,我说我弟弟在,我是这么回答的。我弟弟还没来,我说你放心,我马上给我弟弟打电话。随即,方素娟与弟弟取得了联系。儿子方小根十点五十左右,我车子开到这里,就拐弯上来了,刚刚在红绿灯那里,我姐姐打电话给我。医院说,你人到哪里去了?我说吃饭,我已经到门口了。我就上楼了。上楼刚刚出去,这个病房的人出去,站在护士台那里,他说你父亲不在了,到哪里去了?

  听隔壁10床的病人说父亲不见了,方小根赶紧到处寻找,却始终不见父亲的踪影。儿子方小根我一来他们讲,楼下有人,我看到这里窗户全都打开的,我再一看,下面有人,我再马上下楼了。方小根冲下楼,一看楼下的人影正是父亲,此时,方观清老人已经离开了人世。

方观清老人出事的窗台就在病房外,离老人所住的9号床直线距离仅五米多。住院住得好好的,老人为何突然坠楼?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原因?我们接着往下看。事件发生后,老人的儿女们都感到很蹊跷,医院窗台有九十多厘米,一个七十九岁高龄,身高只有一米六五的老人是如何从窗台处坠亡的?儿子方小根因为我父亲是个正常的人,他怎么下去的?有90多公分,他怎么下去的?我没办法取证老人的儿女们告诉记者,父亲除了有高血压、颈椎病等老年病,身体状况一直良好,这次生病住院也仅仅是因为鼻窦炎,他们判断,父亲不可能是自杀。女儿方素娟(觉得父亲不可能有自杀的倾向?)那是不可能的,这是绝对不可能的。一个老人跟了我这么多年,都在我姐姐那里,都是我们两个女儿,再在我弟弟那里都是要住的,这是肯定的。儿子方小根我父亲是个情绪很好的人,平时住我姐姐那里,早上出去要锻炼,到县城转一转,中午吃好要转一转。

  老人坠楼后,医院第一时间报了案。记者从徽城镇派出所了解到,目前老人的死因暂时排除了他杀的可能。方小根及姐姐方素娟认为,既然父亲不是自杀,也不是他杀,那么就是意外导致的事故。儿子方小根那就是意外了。(那么您觉得是意外的话,医院在这方面存在哪些过错呢?)外面安全措施做的不到位,监控没有。方素娟说,五官科三楼住院部在走廊一头一尾处都有摄像头,医院提供当晚的监控,医院说老人出事的地点是监控盲区,不提供给他们监控资料。此外,老人们的儿女们认为,当天晚上,父亲本来是睡着的,因为十点钟护士给他量体温,把父亲唤醒后没有管他,才酿成了此次悲剧。

  女儿方素娟找医生找了一个某某医生来,然后就给马上给他开了一个退烧,胶囊,塞到肛门里。她就来了我爸爸就跟她说,他说你帮我塞一下,我家里人去吃饭去了,你给我塞一下,结果他就说等你家属来再塞。(然后护士就走了是吧?)护士就走了药也拿走了。可是这段时间没人在了。老人的儿医院发生的意外事故,院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儿子方小根当时我们按照法律程他已经将近80岁了,应该是按照五年的平均收入。(收入具体的数额你算一下是多少呢?)我反正到法律这方面去咨询,整个是20万零点。(医院方面怎么说的呢?)他讲砍掉一半,再跟我谈。老人家属认为老人是意外事故身亡,医院在此次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医院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?12月28号下午,医院医务科取得了联系。医院调取了25号晚三楼监控录像,监控显示,十点三十二分,患者方观清曾到过护士站观望,此后再也没出现在监控中,十点四十七分,隔壁床的患者徐先生来到护士站反映老人不见了。

  医院医务科科长吴斌公安局刑警队已经暂时排除他杀,但是什么原因,我们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,到底是自己的倾向,还是其他的非正常死亡的原因,我们也很难回答。吴斌告诉记者,医院五官科住院部的窗台设计是符合国家标准的。医院医务科科长吴斌按照国家规定呢,低于0.9米就是90厘米,就是低于90厘米的需要加防护,高于90厘米的就不加防护。医院当时发生意外的那个地方,跟我们其他地方基本上都是大于90厘米的,那个地方是93厘米。至于方小根所说的监控问题,医院承认,该病房走廊处的确存在监控盲区,但这并非国家强制性要求的。医院医务科科长吴斌是在一些特殊的地方,比如说麻禁药,一些抢救的地方必须要装监控,并没有要求医院任何一个点都要装监控。所以有的点我们可能是监控不到。这个监控我们后来也调查了,就是说,就平时停电以后,监控就可能会往下低一点,不是,比我们以前的监控的,要稍微低一点,那个地方也就是确实看不到。

在采访过程中,医院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入院时与老人方观清签订的安全协议书。医院医务科科长吴斌安全须知里也跟他家属讲了,大于60岁都有可能存在行动不便的,或者是病危的病人,我们都告诉他说要陪护,医院里,不要随意攀爬,如果引起这一系列的安全,情况要自负的。医院反映,老人在12月23号晚就已经出现发烧症状,而家属并没有尽到陪护的义务。后来前天到了十点钟左右呢,体温量了还是三十八度一,医生给他用了消炎痛栓,当时家属不在,是隔壁床位的人帮他用的,消炎痛栓用过以后有一个副作用,用过以后出汗比较多,所以隔壁床位的人就一直帮他擦汗,帮他洗得比较晚。第三天晚上,也就是事件发生当晚,老人还是处于发烧状态,按照二级护理的要求,当班护士张丽华在十点钟给老人测量了一次体温。是腋下三十八度一,然后医生给了一个医嘱是消炎痛栓,一粒纳肛,我到拿药房间的时候,患者家属已经外出了,已经外出多时了。(那么当时这个患者是怎么跟你讲的呢?)我就问患者,我讲你家里人不在吗,患者就讲他要等他家里人来,他才用药。(他是明确跟您说是要等他家属回来以后再换药吗?)对,而且旁边还有一个患者是十床。他告诉我说患者家属给他留言了,说他十点半左右要来的。

  老人的女儿说护士不给老人上药,医院方面则坚持老人要等家属回来再换药这一说法,在采访过程中,记者多次给邻床患者徐先生,也就是老人不见时的第一发现人打电话,希望他能证实双方的言论,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应。目前,方观清老人坠楼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。同期声医院医务科科长吴斌:双方存在一个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情况下,能把这个问题解决,但是双方考虑的差距太大,所以在这个情况下,所以我们还是建议他走司法程序。对于这样一个事件,责任应该如何认定,谁应当对老人的坠亡负责?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师的解答。12月29号上午,记者采访了律师汪志伟。汪律师告诉记者,由于老人坠楼原因不能确定,因此责任认定也要分多种情况讨论。

  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志伟如果说是属于意外事件的话,医院的防护措施有没有做到位,如果防护措施没有做到位,导致老人失足的话,医院这一方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记者从汪志伟律师处了解到,医院和患者及家属之间的安全协议,是具有法律效益的。如果防护措施已经完全做到位,那么再加上,经过了解,家属、医院和死者之间,签订了家属的看护的安全协议,这个协议相当于合同法规定,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,家属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,如果家属的看护没有做到位,医院,在这一方的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如果老人坠楼属于自杀事件,那么责任的认定又不一样。汪志伟律师说那么就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老人这样的自杀,医院这方到底有没有责任。医院这方是因为护士的看护,或者其他一些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老人额情绪方面的一些恶化,院方是具有相应的一个责任的。如果说纯粹只是因为老人自身的一个原因,他轻生了,然后寻求这样的一个自杀,相对而言,医院的责任,医院不承担责任。

来源于民生热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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